法律法规名称:《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黑龙江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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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 | ||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互联网宗教 | ||
申请内容 |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本省申请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申请 |
联系电话:13580500032(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方面)
受理条件: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二)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三)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四)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五)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六)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申请材料
(一)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
(二) 申请人依法设立或者登记备案的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
(三)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教育培训,以及具备审核能力的情况说明
(四)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材料
(五) 用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场所、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条件和材料合格的予以受理。条件和材料不合格的退回,并说明情况。
审查标准:
符合法定申请主体,申请条件齐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审查意见,报主任办公会决定。
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的,不准予行政许可,并说明理由。
审查标准:
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的,发放《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查标准:
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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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大庆、黑河、伊春、鹤岗、双鸭山、鸡西、绥化、双鸭山;绥芬河、抚远、尚志、五常、讷河、北安、五大连池、铁力、同江、富锦、虎林、海林、密山、宁安、安达、肇东、海伦、穆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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